380户果农损失谁买单?

黄岩在线   2016-02-29 1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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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一篇名为《荣成市经侦警察不给力 山东省三百户果农受骗500余万》的新闻在网上疯传。

  媒体调研:

  自2011 年12月至2013年8月,李振学以海南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名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用一份采购合同骗取了山东省威海荣成市增达合作社380余户果农的苹果647.52吨,货款高达532.69万元。经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及认定:李振学犯有合同诈骗罪, 李振学的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发还给三百余户果农的负责人邹本斌。但是,令果农们没想到的是,办理此案的山东省威海荣成市经侦警察,却把追缴500余万苹果款的涉案关键人员,即李振学的女友陈玉华给放了。

  百姓为经侦警察花了40多万

  2013年11月6日,荣成增达合作社负责人邹本斌在向李振学、陈玉华等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已经向荣成当地公安局报案,该公安局交由下属经侦大队办理此案。据了解,荣成增达合作社这500多万元的苹果款,是380户果农两年来的血汗钱,其中合作社的果农代表邹积平,躺在医院等着这苹果款救命。据荣成增达合作社的负责人邹本斌介绍,为了协助经侦大队办案,尽早追回果农们的苹果款,尽量满足经侦支队办案人员的各项要求。在经侦支队办案期间,办案人员到达海南后,要求吃山龟和鸡同煮,或是吃海鲜大排档,两天抽一条软中华等。经侦支队在桂林时办案,第一次抓捕陈玉华,办案人员要求邹本斌带他们去游漓江山水,午饭吃398元一斤的石缝鱼,离开时,安排邹本斌去买黑蚂蚁及当地的土特产。看到南方水果和高档茶叶,办案人员让邹本斌买来吃,及带回荣成捎给家属及经侦支队领导等。

  在荣成经侦支队办案的一年多时间里,邹本斌前前后后,共花了40多万元。其中,他不仅负责经侦办案人员的机票、车票、吃喝住,还包括办案人员家人的一些开销等,《发票证据全在老百姓手里》已让百姓心力交瘁,身心疲惫。可是,荣成增达合作社的500多万果款,办案的经侦支队却一分钱也没有追回来。

  关键涉案人员被放

  在经侦支队办案期间,作为主犯之一的李振学虽被控制,但被李振学所吞的500万元赃款,仍然不知去向,而李振学的女友陈玉华则是另一关键涉案人员。

  2014年4月15日,陈玉华在其父及其兄的劝说下,向荣成增达合作社邹本斌及其他果农说出了实情。即她不仅给李振学做账及转账,帮李振学往其桂林的哥哥陈新国哪里转过款,她的朋友林军祥及贺丹,帮助李振学骗邹本斌。除此之外,她还知道李振学在海南东方富友合作社账上肯定有钱。并透露了在荣成监狱中同李振学串供等。而面对这些有力证据,被荣成增达合作社的负责人邹本斌录了音。

  然而,荣成经侦支队却以证据不足等诸多原因为由,让陈玉华其兄陈新国(同时作为涉案人员),作为陈玉华的担保人,担保陈玉华出狱了。增达合作社的负责人邹本斌对此透露,在荣成经侦支队办案期间,以荣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周玉镇大队长等为代表,涉嫌违法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经侦警察六大不作为

  针对该案500万元赃款分文未追回的结果,增达合作社的负责人邹本斌作为知情人,透露了经侦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六大不作为行为。

  其一是在提审李振学的同时提审陈玉华,导致二人串供。由经侦支队办案警察在同时提审二人时,李振学摆摆手示意陈玉华什么也不要交代,陈玉华还小声告诉李振学自己的账户上有钱你可以用。

  其二是该查的帐不查。李振学10多张银行卡在陈玉华手里,2010-2012年间,陈玉华伙同李振学向她哥哥陈先国(陈玉华出狱担保人)的账上转了400多万元在多个银行开了10多张银行卡,为李振学转账。

  其三是给犯罪嫌疑人暗示。第一次抓到陈玉华坐飞机回青岛,出了飞机场,经侦办案人员提议,回家晚了没有地方吃饭,要找个地方吃点饭。期间,经侦支队警察樊喜义等对陈玉华说,你这次要是怀孕了,我们抓了也没用。

  其四是提供担保时用钱保而不用人保。在陈玉华关押期间,对其进行不按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第一次用钱保,陈玉华兄妹不遵守法律规定,第二次依然用钱保。

  其五是不该放的放掉。陈玉华在该诈骗案中充当了重要角色,系主犯之一。2014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陈玉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荣成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陈玉华仍不采取任何措施,致使其逍遥法外,2015年,增达合作社的果农们再找到陈玉华时,已经怀孕三个半月了。

  其六是2015年6月20日,邹本斌去经侦大队在大队长办公室里,当他问办案人员陈玉华的孩子生了没有,指导员姚国路称“不知道”。

  追踪500余万苹果款

  关于500万元赃款的去向,李振学最先拒不交代。上诉期间与律师会见后为保命,才向他自己的上诉律师交待,其将荣成增达合作社的647余吨苹果,以海南定安进兴农民专业合作社、海南东方富友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海南宝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的名义,向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配送,所有的单据掩藏在李振学出租屋卧室内的床板下,委托邹本斌到海南取出。而海口家乐福结算苹果款,则先与法人都为罗昭政的海南东方富友合作社、 海南宝丰公司进行结算, 后由海南宝丰公司与李振学进行结算。针对李振学的供述,则海口家乐福、宝丰公司与其交易的相关账本,变得十分重要,从而查清赃款去向 。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人赃并重”很重要。威海中法执行人员在先后找到海口家乐福、宝丰公司查证后,宝丰公司的态度是敷衍塞责,仅提供部分单据。而威海中法执行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又无权强制查封、扣押宝丰公司与李振学之间的交易账本。为此,威海中法专门协调山东省威海荣成公安局进行协助。其中,《在追缴李振学赃款的建议》中,威海中法提出荣成公安继续侦查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共犯的李振学女友陈玉华,能够采取刑侦措施,调取相关账本,与威法中法执行庭共同努力,查清赃款去向,尽早追回犯罪所得。还380户果农的血汗钱。(文/刘兵)

  原文链接:http://www.zjhynews.cn/news/005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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