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立志于人民群众

中国法制网   2016-05-15 16: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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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曾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这句话通俗的讲就是说人如果没有确定好自己的志向和理念,那么是不会有所作为,不会成就一番事业的。如今,这句话在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让习近平总主席再次提了出来,以此来说明理想和方向的重要性。

结合近几年尤其是新一届党中央政府屡新以来的一些政绩,我们看到习大大在此处引用这句话不仅仅是要告诉我们的经济工作者要有理想有方向,同样也是希望我们的党员干部能牢记这句话,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指明方向和道路。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开心,或者说是迷茫期,忙忙碌碌甚至说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而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没有立志。没有立志,我们就没有前进的目标。而一个没有前进目标的人,如何会有可成之事?无论你是要成就内在的人格,还是要成就外在的事业,首先要确立奋斗的目标。

党员干部,尤其是身处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在平常机关枯燥的工作中,更是容易无所事事,不知所为何。于是,在光怪陆离的社会现状和物质生活的挑战下,逐渐的就迷失了自己,最终甚至走上违法乱纪的不归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在工作中总是不能立志于人民,而丢失了自己,无事可成。

所以说,作为党员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上,一定要立志于人民群众,想尽一切办法,千方百计的为人民服务,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面对人民群众的难事、烦恼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为他们排忧解难,要想老一辈无产阶级先烈学习,先群众之所想,再自己之所图。在其位,谋其政,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如此一来,即使是有时候工作会有枯燥期,迷茫期,最后都不会让自己迷失在困惑中而走错路,没法回头。

所以说,党员干部要立志于人民群众,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也是以此作为自己人生道路的引航灯,而不让自己迷失在茫茫大海。

作者: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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