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的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作出规范

中国法制网   2016-12-06 2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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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期间,对《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第二次审议,草案中增加了对电气化铁路线路安全管理的内容,并对其他一些涉及安全生产的内容做了增加和修改。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速铁路由于运行速度快、密度大,一旦出了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铁路部门在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情况下,还需要外部环境的给力支持,才能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只有拿出管理的具体办法,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才会确保高铁列车的安全。
   为此,草案中增加了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气化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要求电气化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铁路沿线的施工工地、厂矿企业、农贸集市、居民垃圾堆放站点等进行环境治理,对农用地膜、蔬菜大棚塑料布和生活用塑料袋、广告布条等轻飘物及时进行清理或者加固,减少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同时,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六个方面对禁止实施的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作出规范。(严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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