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警不幸急病去世 阳光人寿万能型保险是万万不能赔

法制网   2016-03-15 17: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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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不幸急病去世 阳光人寿万能型保险是万万不能赔

  保险公司保单

  被保险人闫永升,34岁,于2015年10月18日因积劳成疾突发急性心梗死亡。闫永升生前系许昌禹州市公安局干警,2014年3月20日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公司购买金世福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保险单号:8026000035846118,每年缴费6000元,已缴费2次,2015年10月18日死亡时该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第一时间于2015年12月将所有死亡证明、医院病例等材料收齐后递交阳光人寿保险公司,一周后该报险公司口头通知受益人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病例上显示“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

  但是,河南省公安厅为公安干警集体购买的中国人寿的保险已经全部赔付到位。

  被保险人作为公安干警每年都进行体检均没有查出高血压,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没有隐瞒病史,阳光人寿在购买保险时也没有对被保险人要求体检,而是催着马上缴纳保险费。受益人出具了主治医生的证明和单位的证明,证实病例上书写的既往病史不属实。受益人将所有材料交付阳光人寿后迟迟没有答复,保险人家属于2016年1月向保监会12378投诉阳光人寿保险公司,阳光人寿立刻在第二天找到受益人说请马上撤诉,阳光人寿马上全额索赔,受益人受骗签下撤诉申请。随后,阳光人寿多次以过年人少不上班等种种理由不理保险人家属,家属一直催问无果,于3月9日拨打阳光人寿95510电话投诉。阳光人寿公司第二天就打电话说马上办理,阳光人寿理赔员3月11日给受益人口头答复:拒赔,但是却拒绝出具拒赔证明。

  作为阳光人寿,在购买保险时没有给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讲述免赔条款,万能型保险宣传称“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是在被保险人出险后,同样是寿险的中国人寿早都赔付到位的情况下,故意拖延,投诉后谎称可以赔付,撤诉后又拒赔,作为投诉人,我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阳光人寿的保险,阳光人寿保险不诚信,万能型保险就是万万不能赔型保险。

  买保险的时候说的阳光人寿业务员说只要买了这份保险,狗爪猫咬都赔,这些话现在还历历在目,人死了这么大的事情却不陪?我不知道买人寿保险的意义何在?堂堂一个国家承认的阳光人寿保险人死了不保还保什么范围?难道是没事好好的时候你们只知道收钱,人死了你们跑的远远的!如果只知道收钱,赔付的时候却百般刁难,我建议好好曝光黑心的阳光人寿,早日取缔这些不正规公司,强化购买保险的弱势群体理赔渠道,为老百姓多做实事多做好事!来源:网易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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