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东南司法鉴定中心疑似“从事伪科学”!

法制网   2016-10-08 1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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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天涯社区

  披着法律和科学的外衣,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竟敢徇私枉法,在受理(2016)苏 委鉴281号“收条”作“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违反鉴定程序,出具了严重错误的鉴定意见书!

  荒唐之一,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应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本案鉴定者王竟在法庭接受质证时讲述,其鉴定过程没有统一得到认可的技术规范、技术方法和判定标准。 天知道他们怎么鉴定???

  荒唐之二,鉴定者王竟庭上讲述,本案用“气相色谱法”检验。众所周知,“气相色谱法”只能用于圆珠笔墨迹的制成时间鉴定,不能用于签字笔墨迹的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本案检材无论笔迹1,或者笔迹2,都是签字笔的墨迹。司法鉴定是科学的,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也是荒唐之极,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竟然用“气相色谱法”鉴定。完全不顾司法鉴定“科学、客观、准确、公正”的基本原则。

  荒唐之三,本案鉴定者王竟接受法庭质证时,对实验条件、所用仪器等问题语焉不详,并且不能提供和说明检测的原始记录、分析图表、分析数据等材料,又一个天知道如何得出鉴定意见???

  触目惊心的事实: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在作(2016)苏0104委鉴281号鉴定时严重违规,造成了鉴定结果严重失实,错误鉴定意见书对投诉人的声誉和诉讼案件审理均将造成严重影响。这是一种严重的伪科学!

  本文来源:http://bbs.tianya.cn/m/post-828-1404534-1.shtml?appinstal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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