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成为“反腐先锋”打了谁的脸?

法制网   2014-09-11 14: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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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现辖9县3区,王胜利团伙至少盗窃过其中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2012年底,该盗窃团伙被抓获后,却因为警方和被偷窃官员各有“软肋”,令简单的盗窃案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态链。(9月11日,新京报报道)

  近日,这群专偷政府官员住宅和办公室的“江洋大盗”,成了公众们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之所以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是因为牵连到县处级官员、办事警察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敏感话题。该盗窃团伙的“英明之处”在于,抓住了官员不敢报案的心理,而相关办案警察,掩盖了事实的“本来面目”,瓜分了部分脏物,真可谓是胆大包天。

  近年来,情人举报、夫妻反目等反腐败案例不胜枚举。2010年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和党委书记落马案都源于“窝里斗”;被妻子揭发的贪官也不少,桐柏县副县长落马就是其中之一;而被情妇拉下马的贪官就更多了,比如原鹤山市委书记张汝韶、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等等,公众戏称他们为新时期的“打虎英雄”。但如果把王胜利等一批盗窃团伙当作“反腐先锋”,真是让人觉得啼笑皆非。假设全社会都靠这帮人来“打老虎”和“苍蝇”,那么只会让反腐机构颜面扫地。

  小偷成为“反腐先锋”,一是打了当地公安局的脸。早在2011年,王胜利等人就潜入县委书记赵兴华家中盗窃,但公安机关得到领导的“暗示”后修改笔录,让100多万的巨额财产“严重缩水”到6040元,成为一起普通的入室行窃案件。公安局在明知案件情况复杂,有可能涉及到官员经济问题时,不敢直面矛盾,瞒天过海,暗地里进行了权、钱交易。

  其二,打了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脸。本该对官员财产等信息了如指掌的部门官员,缺少了小偷反复踩点、观察数月的“敬业精神”。真的是为官不为,对领导的情况一无所知?还是在权力的“保护伞”下听之任之?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小偷成为“反腐先锋”,不应只是一个黑色幽默,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应该警醒了。制度不是“纸老虎”,不要当成“牛栏关猫”,只有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直面矛盾,不怕揭短,才能树立国家干部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官员财产的公开力度,创造条件让民众监督官员,积极稳妥地推行财产及其个人事项的公示制度,防止“裸官”、“带病提拔”等现象的发生。对于一些“露而不查”事件,要严肃追究责任。唯此,才能扎起牢固的篱笆,不让小偷成为“反腐英雄”!(文/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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