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庭审警示教育达到减少腐败的目的

作者原创   2014-10-29 1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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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奋荣曾是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副主任,分管街道下属的一个房产开发公司。为了拿到这家公司的房产项目,很多建筑公司的老板都想和他搞好关系。2007年至2011年间,两家建筑公司先后“打点”给了他97万元。(10月29日  新华网)

昨天,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尚奋荣受贿一案,雨花台区纪委组织了120名干部到庭旁听,让他们接受廉政教育。一位认识尚奋荣的干部听完庭审后称,“看着自己认识的人戴着手铐,切身感受庭审,让人很是感慨。”

尚奋荣与很多落马干部一样,没有管好手中的权力,在项目审批上照顾他人从中获利,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但此次庭审却显得有些特别,雨花台区120干部亲临庭审现场,见证了尚奋荣步入铁窗这一过程,这之中包括涉及拆迁、城建、财经和有经济实体社区负责人,也包括一些重要部门负责人,还包括尚奋荣曾经的同事。

毋庸置疑,让有经济实体社区和重要部门负责人旁观庭审有助于达到廉政警示教育的目的,这些干部手中握有实权,稍有不慎就会步入歧途,让他们在庭审现场“出出冷汗”,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离腐败有多么近,进而严以用权。但让尚奋荣曾经的同事旁观庭审是否妥当,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此举不妥,尚奋荣已经获罪,让曾经的同事旁观庭审是对其本人的不尊重,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有此必要,毕竟本单位出现了腐败现象,其他人应当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

笔者个人认为,让曾经的同事旁观庭审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些干部在谈到受贿时,总觉得那是别人的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度自信往往会放松警惕,最终跌个大跟头。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带上手铐,才能真正意识到腐败就在身边,才能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筑牢思想防线。至于“对其本人不尊重”一说,笔者认为这不是重点,既然选择了受贿,选择了腐败,就应当具备接受他人异样眼光的觉悟,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自罚。

尚奋荣在庭审时表达了对领导、对家人的歉意,这名他人眼中为人和能力都不错的干部,最终倒在了腐败路上,毁在了权力与金钱的诱惑下,其他干部应当引以为戒。在观看他人落马经历的同时,也要吸取教训,不能看过就算了,要不断对照检查,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才能确保腐败远离自己。

(文/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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