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灵:“盲驾”入刑我看行

法制网   2014-11-10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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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低头”入刑网络调查,6成网友支持

日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修改“危险驾驶罪”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司机在开车时有低头玩手机甚至发微博、微信的情况。这种现象尤其在高速上和红绿灯前尤为典型和危险。就在昨日(11月6日)上海东海大桥一客运大巴因司机弯腰捡手机致大巴侧翻6死43伤,现场惨不忍睹。据了解,甚至个别地方的“黑车”“电台车”等,车上往往有3、4只电话,在开车中甚至有同时接打2只电话的,这些都是拿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

其实在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交规中,是明文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违者将处罚按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但是现在这条新规范因为少了监督措施而没有严格执行,大多数私车驾车人员都不知道这条法例。即使知道这条法规的驾驶员,也因为这种危险驾行成本不高,而抱着侥幸心理,常有违规。笔者认为,盲驾对自己对家人对别人都是一种不负责的心理和行为,非常有必要加入到危险驾驶罪行中。

“盲驾”入刑的实施相比新交规中的“盲驾”处罚的是一种进步,既有利于在驾车人员危险驾车时考虑到危险驾车的成本增加,从而降低驾车风险,也可以让更多人看到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清楚认识中国的法制环境是在不断提升的。而且近日联合大申网发起《人大代表建议开车“低头”入刑,你怎么看》的网络调查,针对开车“低头族”,62.61%的受访者也赞成将开车玩手机行为入刑,也说明大多数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都大大增强。群众对社会法制制度不断完善的支持,是社会法治时代到来的最大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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