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火: 积极争做“有作为”“有担当”党员干部

法制网   2016-08-31 08: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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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不作为”“无担当”的彭州干部,将面临9种问责方式。8月25日,记者从彭州市纪委获悉,该市出台了相关问责办法,向“为官不为”开刀。(新华网8月28日)

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反四风建设的提出,对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他们不能再明目张胆的“为所欲为”了,都悄悄的收起了自己的双手,不再去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去触碰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们的思想也得到了洗礼。作为一名党员同志我们必须时刻以“严”为标准、为保障,是必须遵循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矩,不去轻易触碰“红线”。

部分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会存在一些懒惰思想,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了“不作为”和“无担当”,认为“混一混”日子照常过起走,自己做的再多再敬业,最后还是拿国家的报酬,没有什么特殊的区别对待,所以他们就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好行为,很多能解决的事情,总喜欢“拖一拖”再做,甚至是不做,在岗位上需要承当责任时,总是喜欢“溜”走,不能在自己岗位上尽职履职。

党中央立的“规矩”和“戒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和遵守,要切实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要严格遵循党的组织原则,把握大局大势,认清新的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发生。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更要认真履行好职责,不管是自己的身份高低,只要是一名党员同志,就要有较高的党性修养,不能丢失党员的理想信仰,更不能在利益面前迷失自己。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坚决不做“不作为”“无担当”的干部,我们要积极争做一名有“有作为”“有担当”的合格党员干部。

文章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8/29/c_129260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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