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给力”大熊猫不再“濒危”

法制网   2016-09-06 17:12:11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新华网2016年9月6日)

    大熊猫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平时人们说某样东西珍贵或者稀有的时候,都会说像“大熊猫”一样。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其憨态可掬的形象备受人们喜爱,被誉为“中国国宝”。

    受栖息地破碎化影响,大熊猫局域种群基因交流受阻。加之地域和管理体制的影响,各大熊猫圈养单位圈养个体间的基因交流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大熊猫基因交流,以保持整个种群的遗传多样性,维持种群生存活力。

    受栖息地破碎化影响,大熊猫局域种群基因交流受阻。加之地域和管理体制的影响,各大熊猫圈养单位圈养个体间的基因交流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大熊猫基因交流,以保持整个种群的遗传多样性,维持种群生存活力。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一个衡量全球主要物种生存状况和受威胁情况的清单,将物种的濒危等级划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灭绝、野外灭绝、极危、濒危、易危、近危和无危。其中极危、濒危和易危物种又被统称为受威胁物种。

    加强大熊猫保护对于维系生物、平衡自然、保护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他明确要求,实施新一轮大熊猫保护工程,加强规划编制,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保护模式,实现大熊猫种群数量稳定增长。(作者:小洋)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