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无担当不干部

法制网   2016-12-26 1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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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是为了激励广大干部敢作善为,对党的各级组织提出的重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一大批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绩,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普遍点赞。然而,少数党员干部面对大好形势和难得局面却出现思想上的迷茫,陷入“为官不为”的泥潭。

    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要担当。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担当精神体现着领导干部的党性和觉悟,体现着领导干部的胸襟和勇气,也决定着领导干部职责的履行、作用的发挥、贡献的大小。

    打铁还需自身硬,铁肩才能担道义。担当背后是品格,是境界,是能力。只有加强学习修养,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才会有敢于担当的自觉、善于担当的本领。只有从用人机制上,从平时工作细节中,从人民群众评议里三方面对干部进行审查,才能真正的看出一个干部是否有担当,我们要向有担当的干部点赞,他们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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