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伯乐相马到制度选人

法制网   2014-10-16 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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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大批强力打贪反腐活动的进行,我国的腐败现象得到了遏止,贪腐之风得到肃清,社会正气得以抬头。数十名高级官员落马,近千名中层官员被查,数万件贪腐案件曝光,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但是我们在看到打贪反腐成绩斐然的同时,不得不反思地域性、裙带性的腐败问题到底根源在哪里?

  笔者认为目前选任机制和监督制度存在漏洞是最重要的原因。虽然在目前的选人用人中,我们强调的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伯乐相马式的以人选人,少数人的拍板选人却屡见不鲜。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给某些领导干部建立自己的利益共同体提供了便利。他们凭借个人好恶和经验,提拔和任用一大批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官员,形成了隐形的官场人身依附关系,在日后的工作中形成了集体贪腐、相互包庇的恶性官场生态。在诸如山西省省级高官中大比例的违纪贪腐,在四川、河南、广东所揭露出来的贪腐案件涉及当地众多官员等都是很好的证明。

  其实我国对于干部选用的制度是相对比较完善的。可是仍会出现这样问题是因为没有严格的去执行制度。许多法规制度成为了只能摆在纸面上的“纸老虎”、“稻草人”。如何让制度真正发挥它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让群众成为监督的主体。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对于四风问题的整治就充分利用了群众这一有力武器。因为我们的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情况如何,群众比较了解;哪些人有真才实学,哪些人只会上蹿下跳,群众们都胸中有数;让群众监督能够大大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扩大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这也是把人看准选准,避免用人失察的重要措施。

  二、完备人才选拔程序。因为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包括了对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只有履行各项程序、层层把关,才能最大限度的杜绝干部选拔任用的舞弊现象,保证真正德才兼备的人能够选拔上来,防止“带病提拔”;同时也能有效的避免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这样的问题。

  三、因地制宜开展竞争性选拔。现在很多地方对于竞争性选拔人搞“一窝蜂”,在“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上把握不好,没有科学的确定考试测评内容,使得出现了“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问题,给某些“会活动”的人钻了空子。强化对竞争性选拔的分类指导,实施以德为先的选人导向才能杜绝少数人认为操控选拔程序和结果。

  刘媛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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