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力:花钱买来的村长能为群众服好务吗?

中国法制网   2014-10-22 1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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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房地产开发商称“太原市11年的‘城中村’改造,就是一部乱修乱建史,只有少部分人受益。”太原市的一位村干部告诉本报记者,在太原花费千万买一个村长的不在少数,但这样的投资是值得的,因为上位后随便开发一块地皮,便可获利至多数千万。更有甚者,有很多村干部是借款买选票,有的甚至是高利贷,但只要有机会竞争,都会借钱一搏。(凤凰资讯  10月22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既然有法律规定拉票贿选无效,为什么太原还有那么多人不惜花费巨资甚至借高利贷去拉票贿选呢?,这些拉票贿选的人又怎么能理直气壮地就当上了村长呢?究其原因:一是反映出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民主意识较差,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二是少数人把“村官”的权力放得过大,作为借机敛财的重要途径;三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在惩治拉票贿选上缺少监督和调查力度不够,甚至背后可能存在钱权利益勾结关系,间接为买官者撑腰。

    那么,花费巨资当上村长的人他们的目的什么呢?还能真正的为老百姓服好务吗?一位干部说:“这样的投资是值得的,因为上位后随便开发一块地皮,便可获利至多数千万”,可以看出,这些人花钱买官就是要利用这个职务和权利为自己赚更多的钱,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

    试想,一个一心只想着为自己赚钱的人还有时间为老百姓和群众的事情服务吗?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增强村民的法律常识和民主意识;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选举过程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选举规定的人员;三是上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真正选出愿意为村民服务,村民又拥护的好干部,才能带动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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