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源:心存敬畏,勿忘为民服务之“本心”

中国法制网   2016-08-19 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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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由于自己的不甘心,私欲、贪心膨胀,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相关人员,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骗取财政资金近1亿元,逃到新加坡后终被遣返。(光明网 2016年8月19日)

    类似的“小官巨贪”案件比比皆是,民生领域更是沦为“重灾区”。是否每一位干部曾经心里像有一团火焰熊熊燃烧,谦虚谨慎,奋发向上?然后加倍努力,沿着阳光大道一路前行?然而,许多人走着走着,伴随着利益的驱使、私欲的膨胀,逐渐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走上了“断头台”。最终没能抵挡诱惑,变得利欲熏心。对金钱的贪婪、对权利的渴求像毒刺一样刺入心底,难以自拔。

    基层工作人员是联系群众和政府的一道命脉,切实把握好这道关口显得尤为重要。“小官”往往经验丰富,人脉关系复杂,并且相关政策法规烂熟于心,有的涉案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自己敛财,有的涉案人员利用政策漏洞为自己谋利,仅从表面审查很难发现。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呢?一是相关监督体系不健全,资料的审核、提交和项目的验收评估以及资金发放均由相关人员一手操办,这样就容易形成监管“盲区”。二是相关人员意志薄弱,盲目攀比,对自身定位不准确,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执着于金钱、权利和自身欲望,进而逐渐萌生贪念,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欲壑难填必遭殃,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贪婪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也是最主观的原因。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丧失理智,不顾社会道德、法规的约束和舆论的谴责,疯狂地贪污,无耻地索要,用种种借口挪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用。一些小官本应该是国家财富坚定的“守护神”,最终却变成疯狂盗取财政资金的硕鼠,变成人人唾弃的“大盗”。

    贪婪行为是一种侵犯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行为,历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陈毅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廉洁源于自律,堕落始于贪婪,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无论级别大小,都应该摒弃官本位思想,任何时候都要心存敬畏,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自觉抵住诱惑,做到一身正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忘初心,自我警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摒弃攀比、侥幸、自我麻痹以及补偿心理,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实实在在做人,为人民群众干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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