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警惕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

中国法制网   2017-01-08 2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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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湖南省纪委通报的2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6月以来,该网站已经发布了7次该省通报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1月3日《人民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替人办事就该收人好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无论办什么事,都要从中牟取利益,令人大跌眼镜。这也给我们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在基层,有些干部雁过拔毛,这样的微腐败不得不防。

  在生物界,蚂蚁的体态和地位都比较微小,也决定了其搬运能力的有限。然而正是这些看似渺小的蚂蚁,却能把数倍于自己体积的食物一趟趟运回洞穴储存起来。虽然每次搬运的数量并不大,但次数多了,聚集起来的食物也颇为可观。

  一些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就像蚂蚁,职务不高,但是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以“蚂蚁搬家式”的隐蔽作案手段,在几个月、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几十次甚至成百上千次持续地贪污受贿,直至案发。

  值得警惕的是,很多人潜意识里对“雁过拔毛”式微腐败的危害认识不足,认为是小儿科。因为从媒体不断披露的贪腐案件中,比这些更恶劣的贪官多了去了,以至于社会上有些人错认为小贪只是小打小闹,大贪才是贪。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要求我们不能仅把眼光放在抓大贪上。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贪”是堤坝之上的蚁穴,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也会形成堤坝的裂缝。任由“微腐败”现象在基层蔓延开来,国家的反腐根基就会动摇,可能招致政息人亡的恶果。因此,反腐倡廉,不仅要关注侵吞国家资产的“鲸贪”,还应警惕蚕食百姓利益的“微腐败”。

  如何才能防治“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呢?笔者认为要“三剑齐发”。

  建立健全监督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举报人保护以及奖励机制,鼓励新闻媒体、新兴网络媒体以及舆论监督,依靠群众,将反腐斗争变为一场“人民战争”,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都无藏身之处。

  加大打击力度。在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数额标准提得越来越高,其结果是“微腐败”越加横行。我们必须加大对贪污、贿赂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大案、要案和小案一起抓,坚决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对加强重点人群的教育。要将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轮岗,不能让他们在一个位置工作太久。加强财务审计,缩短审计周期,不同单位交叉审计账目等。

  一位哲人说过:使人疲惫不堪、难以远行的并不是横在面前的高山峻岭,而是在不经意间掉进自己鞋里的一粒粒微不足道的沙砾。微腐败绝对不容小觑,只有有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告诫,才能真正从源头杜绝小人物的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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