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带病提拔”干部更须群众监督问诊

中国法制网   2016-08-31 15: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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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网8月29日)

党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精神,可向前溯及到2013年12月30日,中共修订“领导干部选任条例”,从严把握破格提拔。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这对于加强监督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重要作用。

在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可见党中央对实施中的重点及细节问题再作明确规定,特别是《意见》中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的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 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故,笔者认为,治本之策是要在深入抓好已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干部考察考核的具体实践中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提名、考核、监督的机制,扩大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扩大选人识人的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提拔起来。改进群众参与的方式,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的力度,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展其能的机制,使“带病”干部相形见绌,使“带病”的干部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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