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治理能力

中国法制网   2016-08-22 16: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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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中,如何确保疏解工作和谐有序开展是关键。北京市丰台区首次通过人民调解构建在法律框架下的协商谈判机制,9个多月里,利益各方协商谈判70余次,30多次“吹胡子瞪眼”甚至“拍桌子走人”,但最终还是达成了一致,在大红门和义五金市场关停上实现“和谐疏解”。(新华网2016年8月22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的必然要求。

    “学法以明理,守法以修身”,法律素质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一种素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要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落实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组会、乡镇班子会会前学法,抓好干部职工定期学法,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法治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理的实践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党委主抓的领导机制,建立条块结合推进机制,完善干部评价任用机制,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为推进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用法”的思路,以“四个依法”为着力点,依法采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作者: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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