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火火:经常“敲敲”干部头脑,益处多多

中国法制网   2016-08-24 20: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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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1日晚刊登文章《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六:深化“三转”的方向》。文章称,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轻处分,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人民网8月22日)

所谓深化“三转”是指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理念的转变、认识的提高,是深化“三转”的前提。实践好“四种形态”,是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

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色,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长此以往,就能营造出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真正扭转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局面。

王岐山同志创造性地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管党治党新理念,就是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要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要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运用“四种形态”,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不能只盯住“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让情感影响理智,代替了党的政策和策略。运用“四种形态”,关注点要放在抓早抓小上。

 

文章来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822/c1001-2865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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