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他们能不畏法律的制裁?

中国法制网   2016-12-29 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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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省纪委消息:日前,贵州省纪委对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杨继红严重违纪案进行立案审查。(人民网  12月28日)

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实施后,各地各部门落马的官员们都会被详细的报道究竟是因为什么事触犯了《条例》的什么规定。如此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为何还不能刹住一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脚步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是思想素质转变不到位。他们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就一定会被查、被抓。于是,一次又一次的侥幸逃脱后,就更让他们变得“大胆”且无所畏惧,可是他们却忘了古人云“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最终的结果就是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其次是政治观念的缺失。他们总是抱着自己是官,握着老一套的官僚主义不放松,抬高自己,认为自己就是“天”、就是“王法”,理想信念缺失,而无所畏惧,自高自大,因此也就不把法律的制裁放在眼里,即使是有再多的反面教材事例也不能在他们的心里造成丝毫的涟漪,于是还是我行词贪心。俗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很多落马的官员们在最后的忏悔中都说道自己是因为一次次的的得逞而逐渐迷失了心智。在如今那些仍不能收手,仍就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也是因为一次次的贪腐让他们对物质的拒绝越来越弱,从而一步步走向深渊而不能自拔。

综上,正是因为自身思想素质的不到位、政治观念信仰的缺失和“贪欲”的膨胀,让他们能面对法律的制裁铤而走险。因此要转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教育,加强政治信仰培养,在选人用人时能严把关,从源头上杜绝思想素质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上位,从而塑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作者: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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