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心换民心,女法官耐心调解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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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拜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拜城县南阳油泵调试铺诉被告兰某等21人修理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拜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员王罗娟考虑到涉案人员众多,但每个案件标的又不大,有很大的调解可能,便决定率领调解团队一同前往21名被告所在的离县城80多公里的某煤矿。
经过多方面取证和实地调查,得知2020年兰某等人在拜城县某煤矿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了该煤矿提供的劣质机油,致使兰某等21人的矿车及挖掘机出现漏油等问题。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煤矿协调,兰某等人将该批矿车及挖掘机运送到原告拜城县南阳油泵调试铺进行了维修。维修后原告多次向兰某等人主张修理费,兰某等人均以修理费应当由提供机油的公司支付为由拒绝支付修理费。原告无奈之下只好将兰某等21人起诉到法院。
查明该案基本事实后,王罗娟法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主动联系上煤矿项目部经理,在说明来意后,项目部经理表示知道事情的经过,但以不是公司签字为由拒绝支付费用。面对如此局面,王罗娟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多次释明、引导、警示当事人诚信诉讼。功夫不负有心人,煤矿项目部经理最终愿意与提供机油的公司取得联系,后经多番组织调解,提供机油的公司当即作出承诺,愿意在2021年5月10日之前将修理费150000元支付给原告。时至今日,该笔修理费也已履行完毕,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案结事了。
至此,一起涉及多人诉讼的修理合同纠纷在经过法官实地调查取证、多方周旋调解后终于圆满解决,这也是王罗娟法官调解的众多民事案件中的一个小插曲,正是这一个个小插曲,始终贯穿着新时代人民法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拜城县人民法院通讯员:王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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