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9月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财讯界   2021-10-09 1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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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期间,通过召开专题学、业务培训、层层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明晰填报责任、填报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廉政教育活动、梳理通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评价体系。不断强化从源头上防止检察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增强“不想”的思想自觉,健全“不能”的防范机制,扩大“不敢”的震慑效应,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1-9月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10件。9件均为院党组填报,1件为部门负责人通报,全部为过问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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