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法院顺利化解邻里矛盾

财讯界   2021-12-14 16:12:24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贺某某均是清涧县下廿里铺乡槐卜硷村村民,两家比邻上下院居住。2020年7月,贺某某在修建自家房屋时,未与原告商量即擅自裁掉原告房屋上方的压岩石,双方因此形成纠纷,2021年9月,原告以被告裁掉自家压岩石,并造成自家墙体裂缝、窑洞渗水为由向本院提起相邻关系之诉。

2021年11月24日,清涧法院办案法官及人民调解员一行人来到清涧县下廿里铺乡槐卜硷村,在该村村书记安某的参与下,对本案进行了调解。

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相邻关系纠纷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合理的原则处理。在法官及人民调解员耐心劝解下,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现场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也对对被告表示了谅解。两家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清涧县人民法院   关婕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