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司法局:立足“三台”融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

壹点网   2022-07-23 19:57:02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2022年7月22日安徽电: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司法局根据省市部署,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不断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新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效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黄山市黄山区位于安徽省南部,辖14个乡镇,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全区共有79个村(居)、5个城市社区,总人口14.69万人,属于典型的山区、库区和革命老区。2020年,黄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公证服务等职能资源进行整合,按职能分7个接待席,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有效发挥法律服务集聚效应。全区现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166个,黄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1个,全区成立99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覆盖全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黄山区法治乡村建设荣获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同时获得2021年度黄山市“十大法治事件”;黄山区司法局荣获安徽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成绩突出集体;黄山区司法局三口司法所获得全国示范司法所。

 

为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格局,黄山区司法局首先得力于智能化平台助推“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

2020年9月,黄山区在14个乡镇和部分社区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16台。智能终端设备依托“12348”安徽法网和热线两大平台,布就“两大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两块专题”(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两库”入口(案例库、知识库),实现“六网”链接(司法部官网、中国法网、中国普法网、安徽省司法厅官网、黄山市司法局网站及黄山区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

一是法律咨询“指尖可及”。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有民法典、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留言及留言服务查询、职能赔偿计算、12348热线电话6个窗口,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农业农村、交通事故、借贷纠纷、工伤赔偿、小区物业等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中常见的七大类16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智能终端设备电子触摸屏完成提示的相关选项,智能生成信息完善的答案。

二是网上办理“线上链接”。“12348”安徽法网、找调解、行政复议、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法治宣传、远程探视等窗口顺利接入终端,配备4G模块,实现咨询群众与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员线上交流,群众可以微信扫码并收藏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二维码,足不出户即可在线上享受各类法律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腿”,截至目前访问量突破20000余人次。

三是高效普惠“套餐供给”。围绕群众特定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智能、精准地匹配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定期更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内容,为群众提供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法律全领域、全时空服务。针对酒驾、电信诈骗、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期盼的法律知识,定期更新推送,截至目前累计更新专栏5期。

四是服务全局“助力赋能”。智能化法律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凸显“智慧司法”效能。加强法律援助。全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1件,完成年度任务量的100.3%,其中民事案件163件,刑事案件138件。切实帮助困难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强化人民调解。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7件,调处成功2404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9.5%。经调处达成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200余万元。推进公证服务。办理公证案件111件,涉及公证种类10余项,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32人次。畅通远程探视。全面完成远程探视系统高清设备升级换代,首次在偏远山区乡镇设立2个远程会见室,全区受理并完成远程探视168件。推进行政复议。建立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全省首家县级规范化、标准化的行政复议厅,为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健全心理咨询室。采用团辅,重辅等方式方法对重点有心理问题的人群进行心理辅导,共计8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强化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累计接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

同时,黄山区司法局还不断地完善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首先,加大偏远乡村法律资源倾斜力度。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载体、新定位,加大村(居)特别是偏远地区公共法律终端设备投放力度,加强宣传推广,方便群众远程咨询、在线问法,“线上+线下”齐发力,切实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公共法律服务。

其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司法行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实现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

接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培育一批复合型法律人才和品牌化、专业化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各类法律从业人员和专业化社工人员,积极引导注册各类司法社工组织,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采取专题培训和岗位锻炼方式,加强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解决问题能力。

最后、强化考核监管。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标化并纳入对区乡两级党委、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中,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中,引导促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唐德胜 、杜幼牧、朱利娟)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