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检察为古树名木找“专职管家”

财讯网   2022-10-12 19: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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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是自然与人类历史文化的宝贵遗产,也是城市、农村绿化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历史、人文价值。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县域部分乡镇存在古树名木因管护职责不清,未设置保护标识、保护防护设施缺失、古树名木根部有群众祈求平安焚香祭祀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古树名木的生长安全。

为保护好县域内每棵古树名木,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询问当地群众等方式,对全县古树名木的生存状况、生长环境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了解到古树名木不仅具有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大林业生态价值,还具有传承历史文化,承载乡土记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价值。全县共有古树名木56株,分别分布在10个乡镇,涉及青杨、青海云杉、白榆、祁连圆柏、暴马丁香5种树种,其中二级保护古树2株,三级保护古树54株,目前最早的古树树龄为200余岁,最年轻的古树树龄108岁,因疏于管理,部分古树生长状况令人担忧。

7月25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乡镇等11家单位参加,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和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通过磋商和听证的形式,结合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对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明确了管护责任,就下一步采取补救措施保护古树名木达成了一致意见。

9月中旬,县林草局和相关乡镇已全部回复整改,县林草局申请市林草局联合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制定保护救治方案,对37株古树设置了防护围栏、5株古树进行了树体加固、51株安装了避雷针,对部分风化剥落的古树保护标示牌进行了更新更换,对受损古树名木采取了修剪、施肥、修复等抢救复壮措施,对符合古树条件的3株纳入了古树名木,并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管和体检,加大对各乡镇古树养护的技术指导和申请古树保护资金工作。相关乡镇分别采用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林(草)长制工作进行常态化管护、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安排专人管护,签订管护责任书、规范古树建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落实好日常管护责任,实现古树老有所养,健康成长。

古树名木是我国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树木资源中的瑰宝。守护古树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在县检察院和相关职能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域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得到了改善、景观得到了提升、安全隐患得到了排除。(刘金凤 贾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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