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源县郑国兴打砸威胁香港诚豪集团公司

消费日报网   2015-05-06 16: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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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诚豪集团公司投诉反映公司2009年在广西桂林资源政府招商引资下投资成立了桂林资源诚豪矿业公司,各项证照手续齐全,在当地合法开展生产经营。但公司2012年郑国兴一伙人多次纠集社会不明身份人员,仗着自己是资源县政协委员的身份,干着与政协委员身份背道而驰违法违规的事……

  一、2013年6月5日下午三点左右郑国兴、纠集不明身份人员到矿山生产区打砸,强行拉闸断电,破坏生产…二、2013年6月5日郑国兴、等人实施绑架,强行带走诚豪矿区管理人员郑敏、郑寿兴…三、2015年3月25日郑国兴、林铭等人擅自“执法”,私闯矿区强抢外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凭证不归还,威胁外资公司人员…使香港诚豪集团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生产生活秩序受到扰乱,人心惶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单位和中国改革报及其它新闻单位,于2015年4月12日前往广西桂林资源县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采访了有关当事人,了解到郑国兴仗着自己是资源县政协委员和当地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从2013年开始经常到资源县香港诚豪集团公司闹事,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管理

  2、多次威胁强行非法抢走公司财务账本、报表及相关工商证照等手续(至今未还),破坏了公司财务管理,使公司和财务无法正常工作。

  3、反锁钉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阻碍公司领导正常管理生产运营等。

  记者查阅郑国兴、林铭等人原在公司有小部分股份,但在2013年8月已签订退股合同,公司已和郑国兴、林铭无关,身为资源县政协委员的郑国兴本应知法守法,无理由到公司对账查账,如有争议也应到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等法律手续,而不应该到桂林资源香港诚豪矿业公司聚众闹事,蓄意扰乱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违法行为,况且郑国兴09年向公司董事长黄世庆无偿借款500万至今款项尚未结清。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郑国兴等人已涉嫌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违法犯罪,及扰乱社会治安迫使他人生产生活受到威胁等行为。

  记者采访了解到公司矿区负责人陈崇良和财务、会计陆木海三次报警均没得到当地警方理睬,当地警方也没依法传唤当事人,反而说这是你们公司内部矛盾自己解决。第一次报警2015年3月24日15点半左右,一个多小时没人接警,第二次报警2015年3月25日19点多,未出警,第三次报警2015年3月27日19点多,接通了说内部事情自己解决,未出警;而私下告诉郑国兴、林铭、冯立全、丁金谋等一伙人,受郑国兴一伙人委托的林铭责问公司会计为什么报警?在报警就对你不客气,见一次打一次(语气非常凶恶)。公司会计陆木海于2015年3月28日三次报警的情况报告送往当地派出所也未得到任何答复,公司财务会计 等人对我们记者说:我们六十多岁的人背井离乡出来打工,还要受郑国兴一伙人的气、挨他们的打,弄得公司上下人人工作提心吊胆、人心惶惶,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司损失重大…郑国兴一伙人长期在资源县和资源县上上下下部分领导和公安私下关系很好,告也没有等。采访总经理黄朝锋及管理人员郑风林等人时,均反映以上事件属实,他们非常着急,为公司今天的现状和今后的生产焦急万分且非常无助害怕,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媒体能关心他们,做为外资企业的外地人在资源县合法投资生产能得到合法保护。

  经调查和了解,香港诚豪矿业公司是桂林资源当地政府为完成外汇招商引资的重点外资企业,公司董事长黄世庆是菲律宾国籍的著名爱国老华侨,乐于慈善捐助,对国家和资源县贡献很大,在广西拥有三家企业,在沿海各地也有多家企业。公司原经理林铭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合同,为达到个人目的私自提前三个多月套用公司尚未启用的公章,违反了《公司法》及财经制度非法挪用公司公款80万元,并恶人先告状,预谋陷害香港诚豪矿业公司黄世庆,勾结资源当地公安经侦多次打电 话威胁恐吓黄世庆,均有录音短信为证。而林铭一伙人与黄世庆的经济纠纷案件2014年12月已在福建连江法院开庭审理中,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法院正在审理的经济案件,公安部门是不准介入的。林铭在公司公章2014年7月25日启用,2014年4月2日就盖了虚假合同,提前113天非法套用公司公章。郑国兴涉嫌触犯法律法规,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泄愤报复:1、非法绑架殴打控制他人人身自由(郑敏、郑寿兴)致使他们不敢在资源县工作,躲避到山东。2、非法破坏外资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常,不按所签订的原股东合同协议履行责任,违反作为一个政协委员和公民所应遵守法律法规,据矿区多人反映郑国兴等人非正当职业商人,投机私自多次和他人合股以可以办采矿证的名义倒卖矿山和采矿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买卖矿证,涉及和官员的不正当行为谋取国家利益,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展“依法治国”,广西党政各级政府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都沿着“依法治国”的道路开展工作和各项经营。以资源县政协委员郑国兴、林铭为首的一伙人涉嫌违法,勾结有关部门个别领导的不作为,使外商企业(香港诚豪矿业有限公司)正当的生产经营受阻遭受破坏,在社会各界及其它企业影响极坏,严重的危害了广西当地的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发展。望政府有关部门查清事实,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办,让广西自治区的投资环境得到更好的发展。媒体和社会各界将继续关注外商的发展和所反映的问题。

  来源:http://sy.xfrb.com.cn/newsf/2015/05/06/1430899777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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