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彻查案件神速扬正气安民心

搜狐焦点   2015-06-26 18: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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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李法泉书记您好:

  2014年11月份针对《山东浩岳业绩造假和围标山东黄金地产山水郡六期》违法事实,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对我们的举报材料做了批示,李琥副书记也很迅速的为此案亲自做了重要批示。随即2014年12月份省纪委七室和省建设厅有关人员就到了黄金找到了地产副总、此案纪检负责人王常国,到济南及淄博建委有关单位调查了有关涉案材料、用了十几个工作日就查清了山东浩岳业绩造假和围标违法事实。也决定了对此工程废标处理并报到中纪委。我们对省纪委七室人员的办案效率非常佩服和尊重!山东省纪委如此迅速彻查案件的作风给全省纪检干部鼓干劲,弘扬正气安民心快人心,我们深表敬意!

  从2014年12月初受到省纪委监察七室张处长的接访已经又过去了150多天了,在这150多天里,我们给省纪委七室打过多次电话,询问处理结果,张处长说:“我们已经查完了,把材料交到省建设厅了,纪委不能直接处理,由建设厅和主管部门来处理,你们再等等。”我们问还需要再去有关部门找找吗,张处长很自信的说:“不用不用,你们等着就行了,有了结果我会通知你们……,”前段时间我们实在等不急了,我们又给省纪委“第七室”张处长打电话询问处理情况,在电话里听出了张处长很为难,他说:“我给建设厅打过多次电话催办,建设厅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回复,为这事我也很急……。”

  如果济南招标办案人员能有省纪委第七监察室张承永处长五分之一的责任心和十分之一的业务能力,案子就不会拖到现在还无任何正面结果,如果山东多一些像省纪委第七监察室张承永处长这样秉公执法的公仆,山东人民跑到北京上访的人就会大大减少。济南招标办案人员在这300多天里对山东省浩岳围标及刘斌业绩造假没有解决的问题,张承永处长只用了十几个工作日就对此案查了个水落石出,有理有据,并随即上报了中纪委。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对这些吃着官粮不为人民办实事的人我们应该怎样描述,他们在人民公务员的队伍里是不是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损害人心和民心的就是这些人,我们认为,老虎在山林里和笼子里。苍蝇是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重要害虫,是影响大自然环境的重要害虫!

  我们想问您的是,省纪委7室对山东浩岳围标及项目经理业绩造假案已查明事实并把废标结果报到中纪委,为什么把案件材料转到主管部门后又变成了无期案!难道办案人员能随便否定2014年12月份省纪委7室调查的结果吗?这种明目张胆的不作为到底还能拖多久?应不应该问责?应该由谁来问责?

  在当今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大力反腐的形势下,有人还能继续明目张胆的不作为、懒政,违背中纪委反腐方针、敷衍中纪委及省纪委领导批示,这种严重违纪行为就真的没有人管得了了吗?

  关于李培杰资产来路不明问题,不知道什么原因到现在也没有展开深入调查。2014年李培杰在现在住的高档社区黄金景城内以总计200万元的价格(分两次打款)又买了第二套9#楼2单元901室,该住房原户主是黄金集团李×。我们找到买房的李×问了,有关办案人员没有找901室原房主李×调查李培杰用什么方式支付或用谁的名字买房子一事,同在一个单位一个小区的房子都没有调查落实到人,那么远处的房子和外市的房子就不用想了,这难道是李培杰和他们的利益群体的关系网起了作用?

  我们认为这个违法中标案不只是一个简单案件的问题,他直接反应了有关部门工作作风腐败问题。一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举报案件,一个已经由省纪委第七检查室查明事实决定废标处理并在2015年1月份把废标结果报到中纪委的案件,只因为省纪委不能直接处理案件,把材料交到下属主管部门后却又没了下文,又成了无期案。

  济南招标办案人员为什么能无视中纪委及山东省纪委领导的批示和调查结果,他们这是胆大妄为还是无知无畏,亦或是无能为力?对本职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懒政行为不仅助长了被举报人造假围标的气焰,对党、对政府来说也严重影响了形象和诚信,损害了人心和民信。

  济南招标办案人员及顽固的利益团伙可以无视山东省纪委的调查结果。但天理昭昭,不管是谁,违法必查必纠是中央及省纪委一再强调的办案力度和原则,难道他们是例外?

  最近您在讲话中强调:“不能在位不想为;不能平庸不会为;不能怕难不敢为;不能徇私乱作为,不守规矩,违反纪律,甚至胆大妄为。对违反审查纪律、选择性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严重败坏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打、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一起查!”可是为什么这些办案人员还是置您的强调于不顾呢?

  尊敬的李书记,我们最后想问几个问题:

  1、山东浩岳围标及项目经理业绩造假一案,山东省纪委第七检查室在2014年12月份已经对此案查实并决定废标,在2015年1月份把调查结果报到中纪委。为什么还能再拖几个月无处理结果?

  2、2014年12月份省纪委第七检查室用了十几个工作日就已经查实此案,并上报中纪委,但是在我们举报的这300多天里,济南招标办案人员却懒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因此我们才跑到中纪委上访。按照中央现在的多项规定和您的讲话精神,这些不作为的人员应该怎样定性,应该不应该问责?

  3、举报案已经拖了300多天,此案还需要再拖多久才能按规定开始处理被举报人?此案会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招标办案人员抗拒中纪委和省纪委领导批示的背后是什么?

  5、如果举报人的正义诉求被继续长期拖延,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做?

  天理昭昭,青天在上,希望李书记您能亲自看到我们请求!

  尊敬的李书记,如果以上我们哪里说错了请处罚!恳请领导能对我们的举报案件给予关注为盼!

  举报人:冯申(18764432286)

  张军(18765889967)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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