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敛财”成为违纪违法“新变种”警示啥

法制网   2014-07-28 1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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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下午,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广州纪委查处案件中发现领导干部较多利用特定关系人敛财,呈现腐败家族化趋势,官员利用影响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进行“曲线敛财”成为违纪违法的常见手段,这是广州当前腐败案中呈现出的新特点。(2014年7月22日《南方日报》)

  其实,所谓的“曲线敛财”,并非是什么独创的东西。说到底,其本质就是一种家庭腐败而已。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象,体现出腐败案件中公权力“家族化”,其通过熟人成为一个网状的情况,利益输送,相互交织,使一些腐败案件呈现腐败家族化的趋势。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群众,用得不好则会伤害群众,也会让自己“伤痕累累”。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任何时候都不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殊工具”。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过我们:“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

  反观一些利用“曲线敛财”的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权”,把权力当做自肥的工具,擅自为其妻子薛玲经营的该品种在方城县推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如此畸形的权力关系,必然会导致其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对于官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应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干部滥用职权等作风问题,更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如何让领导干部不被权力所俘虏,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身要筑牢思想防线,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认认真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监督必不可少。纪委、检察院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原则,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的行为,有效保护好国家财产、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贪官敛财,从来都祸及子孙;廉官清白,多数能荫泽后代。党的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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