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22条”助力中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法制网   2014-10-16 2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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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转化,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100万元以内的补助或贴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向企业的借款或占用资金,必须在2014年底前归还到位……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22条高含金量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措施》共22条,主要指向两大方面:一是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在创新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做“加法”;二是对小微企业在用电、物流等成本方面做“减法”,减轻企业发展负担。(10月16日《四川日报》)

  据悉,四川省此次针对中小微企业做“加法”就是“真金白银”补贴创新研发,设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做“减法”就是对企业用电、物流等方面给予补助或实行价格优惠。

  显然,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意义重大,它为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装上了腾飞的翅膀,让它们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同时,这也更有利于形成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此举真是多方共赢,值得肯定,正当其时,正有其效。

  在中国,中小微企业是给力经济发展的“轻骑兵”,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此,各中小微企业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高造血功能;而现有政策也要体现国家政策导向性,增强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向中小微企业适当倾斜。同时,我们还要完善现有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政策,不断扩大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手段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改善公共服务,培育地方特色产业集群,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加大融资服务,助推各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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