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高明”的贪腐也必被捉

原创   2016-04-27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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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巨野县原县委书记的刘贞坚,当了五年的时间县委书记,受贿次数达116次,受贿金额达850余万元,这些还是在刘贞坚自称“收钱有原则”的情况下受贿的收入。特别是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他的妻子江某某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卖官夫妻店”经营得如火如荼。在落马后,还坚持声称自己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并没有不正当履行职责,把自己的受贿行为说得理直气壮。(2016年4月18日人民网)

     此贪官真是不仅手段高明,贪得无厌,更是另辟蹊径,找了自己的妻子一起贪!可谓“卖官”不累啊!由一个人的腐败,演变成了家庭式的腐败,甚至家族式的腐败!可谓一臭臭一窝,一烂烂一锅!

      但是仔细分析,发现该贪官相当“狡猾”。一个人贪污多累?所有的贪污丑事脏事全都得一个去做,而且还要背着老婆孩子,背着家人偷偷地去做。还得对家里的人瞒着这得该多累? 此贪官的手法就高明得多了,直接拉妻子入团。不仅不用瞒着家人去做偷偷摸摸的事情了,而且还多了一个“帮手”。不仅帮自己省心省力,而且还多了一个人的“力量”,提升了自己的贪腐“效率”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贪官的手段多么高明,最终都难逃一劫。反腐不仅会从官员本身抓,更会从身边的事情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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