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需保持清正廉洁

法制网   2016-08-31 2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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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8月25日专电(记者傅勇涛)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腐败如同癌症,既深深腐蚀了党执政的成果,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又深深刺痛了民众的心灵。笔者建议,国家在依法治国、制度建党的进程中,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以“厉而严”的法治惩治贪污腐败,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遏制住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不管是大官、还是当小官,我们都应当保持清正廉洁,远离贪污腐败,为家庭着想、为自己的前途着想。在当今这个和平年代,不少人起初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党奉献的一面。但是有了一定的权力后,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从小事开始腐败,点滴开始贪污,将贪婪的闸门越打越开,开始了权钱交易,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做人做事应该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官应该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的纪律是雷池,一步也不能越,国家法律是红线,一丝也不能碰。心存侥幸的以身试法者,到头来,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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