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胖:浅谈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折射出的我国信访制度

法制网   2016-11-25 0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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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折射出的

我国信访制度

在中国的诸制度中,信访无疑最具亲民秉性,它是罕有的百姓可以触摸到的有温度的制度。也因此,信访资源更容易让李雪莲们这些“钉子户”们所把持和盘踞。信访制度的幽暗之处在于,激励李雪莲们生成的环境仍然存在,而一些社会思潮比如民粹主义情绪正在潜滋暗长。

李雪莲与她的“前”夫的结婚与“离婚”是基于“双方合意”的行为,民政部门只能在现场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她可不可以要求法律保护自己的预期不法行为,如同要不要追索偷鸡不成白蚀的那把米一样是可以用脚指头想明白的问题?想想今年国庆前上海辣么多夫妇为了突破房屋限购而喜笑颜开地排队抢办离婚登记。

偏偏李雪莲同现实中众多的“钉子户”一样,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和偏执狂。她在纠缠中学习、在偏执中提高,不断完善对自身“弱者”的悲情建构,不断摸索与各级政府纠缠的技巧。变异的信访属地化制度,成为她可以娴熟利用的武器,让市县父母官们鸡飞狗跳、惶恐不安。她以一已之力挟持和俘获了政府,而后把政府当作武器来寻找“公正”、“正义”——其实,她之所求只是披了公正外衣的偏狭而已。结果是搞掉了一个法院院长、一个县长、一个市长……最后又一个县长一个市长可能被她搞掉。一个正确的审判结果,为什么要怕无理取闹的人上访?各级干部、警察花了多大价一路围追堵截,阻止其上北京,为了一个访民花这么大代价值得吗?

由于信访制度设计的起点是群众,这使其与民粹思潮具有天然的亲和——访民这一群体是民粹主义的最佳载体、受众和“可燃物”,可以说,哪里有怨恨,哪里就有民粹主义,哪里也就有芸芸访民。在民粹主义看来,人民是天然正确的,说不得、碰不得,更批评不得,作为“人民”的访民极易受到民粹主义的浸染,任何对访民偏执情绪的激发和放大,都可能演绎成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信访则为此提供了一个宽松的平台,常常为一些不良信访人不当利用。这是值得全社会警惕的——虽然我们不能苛求一部电影,但基于《我不是潘金莲》的准主旋律性质,我们有理由对其保持足够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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