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莱:坚持“四有”做好干部

法制网   2016-12-29 1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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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2016年11月23日中国网)。

      争做四为干部。要想为,敢为,勤为,善为。想为,是一种态度。表明了干部干事的积极心态。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根本宗旨,也是基本要求。干不干得下来是能力问题,想为不想为是态度问题。为人民服务,是世界观与价值观提升的体现,是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的体现。

      敢为,是一种责任。敢干事,敢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去承担责任是一种勇气。一个干部敢作为了,敢于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了,说明干部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更重。发挥出了当年革命先烈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奋不顾身的高贵精神!

     勤为,是一种精神。正所谓天道酬勤。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只有勤劳,不断地努力,才能由量变到质变,产生 质的飞跃,创造出灿烂的火花,赢取成功的果实。勤劳,才不会懒惰。勤劳,才会取得成绩!

     善为,是一种智慧。做事,不能鲁莽做,而是要有策略地去做,讲求一定的方法。才能游刃有余,四两拨千斤。才能事半功倍,而不是事倍功半。否则,即使付出再多努力,都将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总之,做四为干部,从工作态度,责任担当,坚持不懈的精神和智慧四个方面诠释了当代好干部的标准。做四为干部,更好地提升干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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