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蓝天:群众利益无小事

法制网   2016-12-29 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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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我们党政干部最应该做的。”这是沅陵县杜家坪乡党委书记李德周日前在全乡扶贫工作推进会上向与会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今年来,该乡结合党员干部“两学一做”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访民情、解民忧,围绕群众最期盼和最需要的事,排出了一长串“民生清单”,从“惠民、安民、富民”等方面启动实施 30 多个“民心实事”工程。截至目前,完工项目达到 95%,12 月下旬可全部完成年度计划。(2016年12月20日怀化日报)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关乎群众利益,都要尽心尽力地去做。党员干部的天职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永远摆在第一位。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对群众有利益的,关乎群众利益的事,党员干部都应该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去争取,去抓牢,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一方面应该多走基层,进村入户,体验群众的生活,体谅民心,多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所想。多为群众操心。调查,了解群众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问题,并尽最大的努力想办法解决。另一方面,积极思考,为群众的利益和发展绞尽脑汁,为群众谋发展,谋事业,谋经济。第三,应形成制度,制定帮扶计划,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让每一名干部都身体力行,参与到帮扶群众的队伍中来。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干部应该永远把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并且身体力行,尽心尽责地去为群众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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