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露: “吃空饷”是“顽疾”,还得再“治”

中国法制网   2015-01-29 0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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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编办下发通知,今年将开展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集中治理。“旷工饷”、“多头饷”、“死人饷”等6种情形被纳入整治范围之列,资金将被追缴,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还将追责。(1月28日《新京报》)

 据官方数据,2014年全国共清理“吃空饷”16.2万人,庞大数据一方面说明我国“吃空饷”专项整治取得了巨大成功,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吃空饷”现象严重。

其实 “吃空饷”并非新时代的特有产物,在我国古代“吃空饷”就存在,如《明史·袁崇焕传》所说:“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

较之古代“吃空饷”与当今 “吃空饷”, 不过是“吃空饷”从军队冒领“饷银”延伸到了政府和事业单位偷食国家财政资金,古代“吃空饷”主要存在于军队中,而如今,“吃空饷”表现形式多样,出现“旷工饷”、 “病假饷”、 “多头饷”、 “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 “冒名饷”、 “死人饷”、 “编制饷”,但万变不离其中,均是“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

“吃空饷”是侵蚀国家财政资金的“小偷”行为,是贪占人民群众辛苦上缴的纳税钱的卑鄙行为,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吃空饷”国法不容,人民群众也绝不答应。

治理“吃空饷”虽然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吃空饷”现象依然存在,治理“吃空饷”还需继续努力,不松劲,最终达到不敢“吃”、不能“吃”。

一是,不能“吃空饷”。编办、人事、纪检等多部门联动,检查、核实“吃空饷”,让“吃空饷”中存在的人情、关系、权利、贪腐无路可走、无所遁形。

二是,不敢“吃空饷”。加大对“吃空饷”者的惩罚,不仅限于清退,还要根据空饷数额进行罚款,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吃空饷”单位主要领导的追责。单位哪些人员“吃空饷”,相信领导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对于“吃空饷”,领导大多处于放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吃空饷”自查自纠中瞒报,隐瞒包庇,因此只有加重对“吃空饷”单位领导的处罚,“吃空饷”才能彻底“根治”。

三是,畅通渠道,完善监督处罚机制。“吃空饷”的背后多少都是有关系人,没关系的人也吃不到空饷,因此,周边同事即使知晓有人“吃空饷”,处于明哲保身,不敢拿向领导举报,只有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监督处罚机制,知情者才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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