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山河:六中全会彻底治愈“以言代法”顽疾

中国法制网   2016-11-10 1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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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同属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先后成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六中全会的主题,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人民网)

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这一论断,言简意赅地道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范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从监督权力运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再次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次中央全会的成果,形成了我们党对“党纪”与“国法”关系的新认识,深化了对“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形成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双管齐下、相互保障的基本格局,申明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重大原则.

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是中央对从严治党制度性体现,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问题,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准则,标志着我们党在正确认识与把握党与法、管党治党与治国理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关系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开辟了新的境界。,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需要。

“法令行则国治”,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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