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幽兰:对副镇长开网约车引发的思考

中国法制网   2016-06-27 1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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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省歙县某镇副镇长前往县城办事,其间,在某网络约车软件上“接单”,驾私家车载客从该县城区前往开发区,后被十多个出租车司机拦住、举报。运管部门称此举属于违规营运,县纪委则表示将依规查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副镇长表示接受处罚,并称今后不会再做此类“兼职”。

    从媒体报道看出公众对该件事情反映不一,有的认为这位副镇长“上有老下有小”,靠着一个人的工资撑起家庭生活,而且这位副镇长走的不是以权谋私的歪路,而是“勤劳致富”的正路,值得同情,无可厚非。有的认为应该查处。笔者认为,对该副镇长应该给一定的处理。首先,这位副镇长此次出车是上班工作期间,上班工作期间搭载其他与工作不相干人员属于与工作无关内容。其次副镇长搭载人员收费属于一种经营性行为,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规定,公务员从事经营性行为必须向主管部门和相关的组织部门进行报告,要获得组织的批准或备案,且不说这位副镇长有没有报告和得到批准,单从上班时间从事营利行为都是违背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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