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优迈钟华售假冒贴牌电梯

中华法制网   2016-03-31 1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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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钟华、仇嘉蓉等人围标、行贿、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

  实名举报材料

  本人魏磊力,原系江西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优迈”)的财务人员,本人在江西优迈工作期间,发现江西优迈公司法人钟华、总经理仇嘉蓉、财务魏梦婕存在围标、行贿、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本人曾于2015年,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但未获回应,一年里,钟华等人不但不知悔改,而且几次三番对本人进行打击报复,不得已,本人再次实名举报钟华等人,并提交报告及材料如下(以省移动项目为例):

  2013年5月,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25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1250万元。约定电梯的主机、门机、控制系统、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为德国原装进口,光幕为欧洲进口。当年,合同履行完毕,“原装进口电梯”如期完成安装。而看似完美的一笔商业交易,背后却隐藏着,诸多违法乱纪的行业潜规则。

  2013年3月31日,江西省优迈楼宇设备有限公司控制人钟华和仇嘉蓉向蒂森克虏伯南昌分公司总经理张志辉支付了30万元“省移动公司项目”好处费,以得到蒂森克虏伯公司授权,从而可以参与“省移动公司项目”竞标,当然,给好处费自然不光是为了得到授权而已,最主要的还是在中标之后,蒂森克虏伯公司能够对江西优迈以次充好,用国产件冒充进口件“网开一面”。

  与此同时,江西优迈早已于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2月7日、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28日、2013年4月8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27日、2014年1月30日、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7月8日、2014年8月1日,江西优迈控制人钟华、仇嘉蓉分多次直接或通过中间人徐华、孙香娥,向江西省移动公司副总经理周光、周光的儿子周梦科(绰号虎子)、彭姓领导等支付了约134万元“好处费”。以“确保”中标省移动项目。

  为了解决真正招投标无法中标的“问题”。钟华等人又于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7日,向余顺平、程新红、通力公司先后支付“陪标费”61万元。致使一同参与竞标的通力公司、先代公司、晶鑫公司实际成为“陪标单位”,通俗的说法就是围标。

  江西优迈中标后,为了降低成本,通过采购国产件粘贴自行在南昌市站前西路金星印业印制的进口件铭牌的方式,以次充好,至法律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安监、质检等部门也因为“关系打点”,而对江西优迈的行为视而不见。

  江西优迈控制人钟华,使用上述手段,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承接了近两亿元的项目,经过其手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遍布全省。今年来,电梯事故此起彼伏,很多隐患在采购、安装时就已经留下,举报人现实名举报,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严惩钟华之流,消除隐藏在群众身边的电梯隐患。

  本文来源:http://www.changan6.com/news/2016/china_0331/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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