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厅官与情妇上演“双簧戏” 诈骗千万元

中国法制网   2017-06-22 2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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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专门拿着与领导干部亲属或其身边好友的身份,以项目合作、办事等为诱饵,大发不义之财,被称为“官骗”。让人诧异的是,除了不少群众上当之外,一些党员干部竟也涉及其中。这种可笑现象的背后反映出的特权思想危害不可小觑,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最近媒体接到江苏昆山一群众王先生的投诉,遭原苏州市政协主席高雪坤、邹文君、刘忠三人的算计陷阱,被骗近二千万元,上演了一出新版的“宫心计”。

称兄道弟耍心机哄骗当事人出巨资合伙

据当事人王先生讲述,当事人王先生和该事件的主人公之一的邹文君曾是昆山嘉顿酒店同事 。2012年3、4月份邹文君的老公刘忠就经常打电话给王先生约喝茶,同时又不断吹嘘:说他老朋友高雪坤从淮安市长位置下来了,回到苏州当政协主席了,以后昆山和苏州有老高罩着什么不用怕,生意又不用愁了。昆山领导们都是邹文君小弟大哥……

接着刘忠就提议大家合伙开公司,王先生出钱,他们夫妻出关系网,当时王先生并不知道,2006年邹文君因为在淮安跟着老厅官高雪坤搞房产已是严重亏损,2012年回昆山已没有资金,当时经济形势比较严峻,急需资金。然后他们就按已设计好的计划,把王先生带到高的办公室,让高给王“打气” 。三人为拉王先生入伙,高雪坤、沈某明等人经常带人去接受宴请,给邹文君撑场面,从而给王先生制造邹、刘人脉广、还有领导关照的假象,诱使王先生一步步进入圈套。

四处筹钱入伙,不料过河拆桥被踢出局

当事人王先生千辛万苦前后共筹集近二千万元,邹、高未出一分钱,于2012年9月1日成立苏州君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始修建会所、宴请领导、买礼品、办公司、搞业务,购豪车等。然而让王先生意料不到的是,邹、高在公司一切都办好后开始密谋合计将自已踢出局。14年初高雪坤利用职权指使当地公安部门以所谓的“查案”为由威胁恐吓、打压排挤王先生,欲将其赶出公司!!后来经王先生成功维权,邹、高也受到上层和舆论及媒体压力,14年7月高雪坤让邹文君以股权转让形式变相赔偿王先生350万元,7月21日签订协议,三天后邹文君支付了150万元给王,剩余200万元承诺两个月后支付。但到期后邹文君非但拒绝支付,还继续伙同高雪坤利用职权指使昆山公安多次调查传唤,理由是邹文君报案称协议是受王先生威胁才签署的。王先生与高雪坤争议此事,高拒不承认,同时软硬皆施,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妄想将剩余未付200万元款只付150万元解决。高雪坤还在14年11月至15年2月份让昆山市某位市政府领导夏某某出面“调解” 此事,让高雪坤的“钱袋子”陈某(昆山城北房产大亨、昆山首富)出钱摆平此事。后来夏某某曾在电话里告诉王先生说“我哪里有钱给你……”。其实就是是高雪坤让夏某某替他出钱擦屁股,可夏某某小气不愿意出钱。至此王先生也不再相信他们的谎言了!15年5月逐将涉及邹文君行贿案子的几个处级干部举报并上网维权。期间高雪坤打电话来谈判并劝王先生不要将他名字上网,如果上网就一分钱不还给王先生!

维权路充满坷坎心酸各方相互包庇推诿

邹、刘二人通过情感等手段获取当事人王先生信任后,便以合伙之名,让对方出资来获取钱财。生意未做成拒不还款,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邹、刘二人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隐瞒真相的手段来获取“数额巨大”的钱财,欺骗了当事人,因此他们的实施的行为又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从整件事情来分析可见邹、刘、高三人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编造与当事人合伙做生意的虚假理由,骗取对方大量钱财,用于自己高消费,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2015年11月当事人王先生开始向上级部门举报苏州政协主席高雪坤违纪的事实情况。在外人看来王先生和邹的事仅仅是经济纠纷,实质上是邹文君利用高的权利和与其特殊关系一直在欺骗王先生,高其实就是伙同邹文君以开公司为名诈骗、索要财物。2015年7月初,高雪坤安排昆山市委另一领导张某某出面介入了王先生和邹文君的事,并逼迫王先生写致歉信给邹文君,删去网络上有关邹文君及领导干部的帖子,并不得再去上访维权了。

2015年11月份迫于无奈的王先生找到自称是总参二部上海局退休干部蔡某某(兴国宾馆办公)帮忙办理举报高雪坤事件,蔡某某对王先生称他在北京有很多朋友,期间分别向王先生索要30万元的财物,称这叫“办案费”,要给领导买礼品疏通关系等。然后称已通过上层关系把举报信交给中纪委的副书记,蔡对王说,等中央领导签字批示。2015年底和2016年初蔡某某还让当事人王先生分两次(一次电话,一次实名到中纪委去举报)举报高雪坤包养情妇邹文君 ,并以开公司为名诈骗索要当事人财物。

在此期间,苏州检察院曾约当事人王先生谈判并暗示高愿意给他500万元作为补偿,让王先生出国。昆山市纪检委也多次以询问案件为由约当事人谈判。

经蔡某某的运作,16年3月21日江苏纪委领导派第四监察室科级纪检监察员臧同志来昆山市纪委三楼会议室约谈当事人王先生(初核)。可实际情况是臧同志是代替高雪坤讨价还价欲以1000万元解决,并诱导当事人按他和他领导的意思做笔录。同时纪检监察员也找了高雪坤和邹文君谈话,可能出示了当事人王先生写给蔡某某的欠条(王先生欠蔡550万及四年利息合计千万元,实际上王先生不欠蔡某一分钱,蔡某某谎称有借条他才好去要钱)。于是最后高雪坤估计将钱付给蔡某某(4月25日下午高发信息给当事人王先生暗示说钱已付了)。此后邹文君就到处宣扬当事人王先生敲诈她们1000万元。

然后此事件无任何答复和结果。蔡某某就一直搪塞当事人,然而天下无不透风之墙,此事最终还是被当事人王先生知道并揭穿后,16年7月份蔡某某和原江苏人大副主任张某某又商议再让高雪坤还钱了事,可高再也不肯了。

2016年9月份当事人请北京朋友帮忙打听此事件进展情况,江苏纪委某些人(与蔡某某有关)听到风声后,就约当事人吃饭、发信息,替高谈判,欲将1500万还价至1000万。又让当事人寄信给中纪委、省纪委蔣卓庆书记,当事人写了两封举报信还备了录音U盘,可是信件没上交给领导(当事人打电话给蔣书记秘书处林处长问询得知的)信件从信访室-案件管理处-纪检干部监督室-第四监察室来回转。每个部门领导都敷衍当事人,纪委某位处长约当事人出来吃饭,饭局中处长裤子口袋放了支录音笔,当事人进行偷拍录音(处长已承认了此事),并故弄玄虚留电话发信息,替高谈判,这位处长后来到苏州“约谈”高,说高雪坤愿意处理问题,后来该处长发现该案情重大,怕担不起责任,竟主动发信息让当事人发银行卡号要自已付吃饭的这顿费用,纪委既然能和举报人吃饭谈判,那说明也经常与被举报人吃饭吧!期间高雪坤让阳澄湖一蟹老板暗中联系并劝阻当事人不要举报,一直想方设法拖延并稳住当事人。

由于该案情涉及面广,省纪委某些人无奈!又再次哄骗当事人写信给中纪委,而十分凑巧的是 16年12月14日当事人在中纪委信访室接待室5号窗口见到那位来信处的领导正是当年1月份蔡某某安排与他见面的人,他能把举报信交给上级领导吗?

高雪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做生意谋取利益是否已涉嫌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违法犯罪的方式: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1989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立法者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种公共事务的职权所造成的便利条件。

据当事人透露,高雪坤在昆山、淮安两地,大肆敛财,涉及房产绿化物业等工程。与江苏人大一副主任张某某关系甚密,高的情妇邹文君称呼张某某为“叔叔”,高雪坤第二任老婆高某怡是副科级干部,接受邹文君宴请礼品,高某怡利用职权和高雪坤的影响力为他人安排工作牟取利益。邹文君将当事人骗到的钱买虫草给中央音乐学院的一位领导,买LV包和虫草等礼品给美声歌唱家张某某。高雪坤与前妻的大儿子利用高雪坤影响力在外从银行贷款几千万,经常搞“空手套白狼”,牟取暴利。据说事发后,省纪委让高雪坤的钱袋子昆山房产老板陈某象征性罚税1.6亿,给高立功。省纪委以“挽回经济型干部”为理由从轻处理了高雪坤,省纪委领导曾私下告诉当事人王先生,揭开老厅官的伤疤毒瘤会流很多血,而且会“井喷”啊!

由于高雪坤、邹文君、刘忠的违法行为使当事人王先生被骗近两千万元,后期虽经过当事人坚持维权,高、邹、刘三人只归还了几百万。为开办公司,当事人四处筹借资金,欠下了巨额债务,现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当事人多次打电话到中纪委举报,但皆未有任何效果。

近年来,“官骗”的戏法不断上演,被惩处的也不在少数,但仍有不法分子以身试法,利用人们对权力的迷信、攀附或畏惧等心理设置相似的骗局并得逞。

从近几年省部级以上干部落马的事实充分表明,中央有魄力、有能力、有力量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从李春城、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等省部级高官先后倒台,到刘志军被判处死缓,再到薄熙来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可以看出,党中央正以实际行动兑现建设廉洁政治,特别是要保证官员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郑重承诺。

2016年6月30日,羊城晚报曾报道过一商人刘沃升以认识中组部某领导为名向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罗欧许诺可以帮忙升官诈骗2000万元所谓的活动经费,前后共骗款4008万元,刘沃升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案发后,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刘沃升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遗憾的是,本事件中当事人王先生所遇到的曾经的“好干部”们信仰早就坍塌,贪欲泛滥的背后,则是极度的官僚特权思想作祟。厅官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把专横跋扈、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一位资深纪检干部指出,就此事件厅官心中早已没有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深陷贪欲、纵情声色就如同吸食了精神鸦片而无法自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2017年6月6日,清风扬帆网报道了江苏省苏州市政协原主席高雪坤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的新闻。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公平公正的深入调查此事,让已身陷绝境的王先生尽快挽回损失,媒体也将持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本文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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