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检察:公益诉讼精准监督 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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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癣、荨麻疹、耳聋耳鸣、......中医传承、军大专家,一次见效”,一则夸大其词、极具误导性的医疗宣传广告,张贴在辖区内乡村主干道的电线杆、公交站牌,甚至村级公示栏上,遍布多个乡镇村落,广告载明各类皮肤病、耳聋耳鸣等常见病症治愈后不复发。这则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的医疗广告,不仅牢牢抓住了路过居民的目光,也引起了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然而这则广告为何会堂而皇之的宣传治愈率,乐都区检察院的干警们随即开展多方调查,发现发布该医疗广告的某经营机构经营者郑某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辖区多地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已有群众通过该广告前往治疗,已经误导、诱导消费者盲目就医,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

对此,乐都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职能部门充分认可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在辖区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可能存在的非法行医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对乡镇、社区、乡村内张贴的非法医疗广告进行了清除工作,并通过乐都官方宣传平台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医疗广告行为的提醒函》、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行医及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危害,使区域医疗广告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有效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提示,面对五花八门的医疗广告,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需擦亮双眼,结合自身需求购买医疗诊疗服务,谨防那些没有使用条件、不考虑个体差异,一套手法“包治百病”的医疗广告。(沈淑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