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亮剑”点赞

中国法制网   2014-07-28 13: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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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顺庆区委组织部获悉,顺庆区委组织部出台了《顺庆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罗列了2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具体认定情形。(7月25日《南充日报》)

  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经过实践证明其德才素质、现实表现与现工作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或因工作内容变化、班子结构调整等客观原因与现工作岗位不相适应的领导干部。

  可见,此《办法》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建立起调整德行不良者、无能无为者、为政不勤者、政绩平庸者、自律不严者的衡量标尺。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庸懒散”、“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弊病较为突出,或者自我要求不严,精神状态不佳,社会形象不好,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予以调整。正如顺庆区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出台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配套文件,目的是要构建科学全面的干部评价和选任机制,刹‘无为’之风,换‘无为’之将,以科学的制度规范、约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因此,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引导,破除“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等落后观念,树立起“领导职务是为社会服务的公职岗位,而不是终身任职的就业岗位”的观念,努力克服来自干部自身层面的阻力。另一方面,要强化舆论宣传,营造“不以上下定优劣”的氛围,形成干部的升降去留是常态、干部正常退出是人才资源重新配置的共识,努力克服来自社会层面的阻力。

  同时,对被调整干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注重发挥好“下”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其所长,使其继续在新的岗位上做出贡献。“下”的干部如表现优秀且符合有关规定,也有继续“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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