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面对洪灾众志成城

法制网   2016-07-08 1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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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湖北及其周边省市连降暴雨,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广大武警官兵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危险,始终冲在抗洪抢险一线,做“人民群众保护神”。然而,就在人都在一心抗击灾难的时刻,一些网名却杂音不断,乘机搅乱人心,这着实让国人难堪。

从权威部门获悉,仅7月3日至4日两天,就发生了多起谣言。比如,芜湖有网民在微信群内称“市政府决定放弃方村,破圩保城市”;网民“他与遇”在新浪微博上称,皖江水库已经有了裂痕,陶圩大坝毁了,十几人被冲走;舒城两名网友分别发布“女孩落水身亡”、“男子骑摩托车被冲走”、“保三河淹舒城”等信息;一条为保县城、炸黄泥湖坝泄洪的视频也在东至微信圈疯传。这些信息后来都被证实为谣言,但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其他地方也是如此,仅“市里开了全市防汛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今天晚上开始至明天有特大暴雨(有可能有1998年那么大洪水)”的微信,就在多地社交圈里疯传,至少出现新乡、牡丹江、成都等多个版本,内容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地址和时间。其它谣言也有不少,7月4日,“湖北网警巡查执法”发布官方微博,通报抗洪救灾期间发生的几起网络谣言案例,其中有人居然将洪水导致的地陷塌方,当作地震来传谣。

面对严重的灾情,个别网民不关心灾区人民的安危也就罢了,反而借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唯恐天下不乱。试问这些造谣者的心坏掉了吗?就算事不关己也不至于无事生非吧?道德何在?良知何在?这难道是民族劣根性所在吗?

由于多地灾情比较严重,网络谣言更容易被网民相信,并且转载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心恐慌,扰乱了网络秩序。或许一些网民没有意识到传播网络谣言行为的严重性,在此提醒网友,去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是敏感的时期,社会越需要汇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对谣言要及时发现、及时扼杀、及时澄清,对造谣者严厉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纵容。同时,笔者呼吁网民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不要轻信未经官方证实的“紧急通知”和危言耸听的“预测”,共同维护防汛救灾期间良好的网络秩序,帮助灾区人民树立信心。

我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全力战胜灾难。不能被一小撮败坏分子搅乱我们的方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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