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不能只问责不追责

法制网   2016-12-13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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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报道了包括山西晋城、重庆、山西吕梁、湖北宜昌、江西彭泽、云南昆明等城市和长江、黄河上下游的化工、冶金等污染企业情况,揭露了部分工业企业和部分基层的政府主管部门欺骗国家的环保督察,漠视百姓的诉求,无法纪的污染环境行为,令人感到震惊。(人民网  12月13日)

今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都形成了一岗双责,希望在责任的压力下能让环保问题逐步得到改善。然而,年近岁末我们还是发现不断的有环境保护不力的相关报道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必须要问我们的一岗双责难道就只是问责就算完事?难道就不打算追责吗?笔者认为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在面对关系着长远发展的环保问题上我们必须既要问责又要追责。

如今,虽然环保督查在加压,但仍有我行我素、肆意污染环境的情况不断发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环境污染虽然在问责但并没有形成追责的体系,说白了就是问责、追责仍然不够严格,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长期以来,在少数地区和部门,环境污染问责、追责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只停留在“问”上,并没有深追责任人的“责”,或者说只是象征性的轻“责”、选“责”。所以如此一来问责都只是流于形式、徒走过场,没有动真格,更何况于追责乎?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环境污染难以得到彻底的遏制,甚至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因此,在解决环保只问责不追责的现象时,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让各级领导都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污染问责、追责的威力与效果。同事必须要树立起环境污染问责。追责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只问责不追责的诟病,使问责、追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发挥应有的“杀伤力”,才能让人敬畏,环保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作者: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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