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快递员猝死”悲剧的背后折射的是什么?

法制网   2017-02-08 09: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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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双12”狂欢购物大戏接连上演,这些被各大电商打造的“狂欢节”成了快递员的“春运战场”,作为网购的“搬运工”,快递员在大家狂欢购物的同时,他们始终骑行在路上。2016年,湖南一名快递员工尹某猝死在株洲合泰大街街头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一句“好累”不仅道出了对艰辛生活的无奈,也敲响了快递行业的警钟。(2016年11月23日《华商报》)

诚然,很多人不知情的羡慕快递员自由而又高薪的“美差事”,可谁又看到他们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背后的努力与疲累呢?若用“风餐露宿,披星戴月”来形容快递员的艰辛一点也不为过。据悉,快递行业每年11月都是最忙的,每天“朝六晚十二”,除了吃饭时间,相当于一天工作16个小时,加之一日三餐不固定,多数快递员都患有胃病。而他们的工资也没有传说的那么高,底薪非常低,送一单快递提成在1元左右,只有11月份才能多赚点。所谓的高薪,不过是在用生命“跑腿”,这样的高薪,当真令人艳羡吗?

同时,快递员不仅没有传说中的“高薪”,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而尹某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于尹某尚处试用期,承包商并没有为其购买相关保险,如今尹某永远地离开了,留下的一家老小又该如何生活?类似尹某这样的也并非少数。快递员在2015年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去年七月全国总工会表示将推动我国十大快递公司建立工会,以最大限度把快递员纳入工会中,但快递员的职业保障依旧慢了一拍。据了解,绝大多数快递企业属于承包制,大部分承包商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意为快递员购买保险和签订合同,一旦发生意外,也是快递员自己买单。

尹某的悲剧也许只是一个缩影,可其背后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在惋惜悲叹之余,更应反思如何给予快递员更多的保障?笔者以为,快递企业应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为快递员购买相关保险,同时做好入职体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劳动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保障快递员的休息权;而消费者不妨对快递的递送快慢多一分理解,少一分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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