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报假警如同儿戏,值得深思!

法制网   2017-02-27 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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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9日《安徽商报》报道:为了寻求刺激,满足精神上的空虚,周某搞恶作剧,用手机向广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假警,致使县局调集了派出所、特警、武警近百人,疏散了周边群众,紧急调整了多趟途径广德的列车。然而到最后,大家发现这是一起假警。报假警的是个不满18周岁的少年,周某视法律如儿戏的行为,显然有些太过“任性”了。此前他还多次报假警称有人吸毒、非法持枪等。

仅仅因为周某几句玩笑话,不仅消耗了国家大量的公共资源,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也给当地人民造成了恐慌。周某未满18岁,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报假警,并且以此为乐,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显然,在娱乐心里的诱导下,周某心里逐渐扭曲,最终患上了心理疾病。

小小年纪的周某,为何会如何“任性”?一是源于价值观错位。在周某看来,报假警,随口编造个故事,能是多大的事?轻飘飘的思想,周某放纵自己,最终为所欲为,走上了犯罪道路。二是处罚力度太轻。周某不是第一次报假警了,但是因为他是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仅以教育为主,没有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让周某产生了“报警如儿戏”的心理。三是思想教育不到位。报假警、散布恐慌言论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周某心里却没有法律观念,所以他才会肆意妄为,胆大包天。

报假警的心理疾病,需用法律治疗。社会上总有一些无聊的人,以报假警为乐,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给国家造成了财产损失。对于如周某此类报假警的人,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年龄,都必须严惩不贷,不仅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唯有如此,才能刹住报假警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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