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樊明:村官私吞吞掉的是民心!

法制网   2017-02-27 18: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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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0日荆楚网消息,湖北一村党支部书记陶某某与村财经主任黄某某利用管理扶贫资金的便利,私吞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在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两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两人利用代领和管理本村村民补助资金的便利,共同侵吞补助资金3.38万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性质恶劣。很明显,这是又一起“苍蝇”贪腐案件的曝光。

村民获得1.65万元补助,村干部收取8000元做辛苦费;一位村民已过世,却依旧“领到”补助款;390户村民危旧房改造款27万元被19名村干部私吞……关于危旧房改造金的乱象丛生,在一些地区这一民生工程悄然沦为某些基层党员干部的“敛财工程”。

此前有报道称,在湖北一些乡镇,国家下拨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村民惠农直补存折中“过一趟”就被村民小组长或村干部取走,部分被用于公路沿线房屋“穿衣戴帽”、修路、修桥等“新农村建设”项目。甚至,一些农户的名字出现在补助名单上,却没能获得改造房屋的补助资金。对于被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的家庭来说相当于“救命钱”。但是,这笔款项也成了不少“苍蝇”紧盯的一块“肥肉”。村干部对于危房改造金的克扣挪用、雁过拔毛现象层出不穷,实在令人心惊。

村官是最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一群党员干部。他们一旦发生违法违纪的贪腐行为,将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群众利益。笔者看来,村官私吞的不仅仅是贫困家庭的“救命钱”,更是民心。长此以往,真的就失去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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